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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 豪 商 務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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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家簽證及外僑居留證計畫的目的是吸引國外創業家來台創新創業,使國際創意與本土資源結合,活絡國內創業活動及經濟成長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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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簽核給2年效期,再依創業實績續簽,每次續簽不超過2年
申請條件
申請者應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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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獲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國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 資新台幣20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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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年內曾經進駐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之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或是創育機構,並得到該園區或創育機構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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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國內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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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國內植物品種權或動物命名登記(不包含透過轉讓或授權取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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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計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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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國內外具指標性之國際時裝展演、影展、國際時尚獎項入圍或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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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台設立符合合規的新創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並投資新台幣10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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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者
申請費用
首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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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國護照、國外申請:2年效期:新台幣7,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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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國護照、國內申請:2年效期:新台幣8,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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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國以外國家護照、國外申請:2年效期:新台幣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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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國以外國家護照、國內申請:2年效期:新台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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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2年效期:新台幣2,600元
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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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港澳居民:續簽展延1年效期為新台幣1,000元、2年為新台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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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均為新台幣300元
申請流程
創業家簽證及外僑居留證Entrepreneur Visa and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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